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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快递丢失怎么办

一、国内即日专递、特快专递、标准快递和快递包裹邮件赔偿标准

因承运人原因造成邮件丢失、短少、损毁或延误的,按下列标准赔偿:

  • 1.保价邮件发生丢失、完全损毁的,按保价金额赔偿;部分损毁或短少的,投保“基础保”的邮件,参照保价金额和交寄物品实际价值的投保比例,结合实际损失比例(损坏为维修费)进行赔偿;投保“文件保”的邮件,按50%保价金额固定比例赔偿;投保“全额保”的邮件,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(损坏为维修费),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。同时退还已收取的基本资费(不含包装、单式、保价费等附加费用,下同)。
  • 2.未保价邮件或承运人不提供保价服务但交寄物发生丢失、损毁或短少的,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,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六倍;如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损失,请根据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。同时退还已收取的基本资费。
  • 3.邮件发生延误的,以承运人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,退还已收取的基本资费。

以下情况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:

  • 1.不可抗力(保价邮件除外)。
  • 2.寄递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,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处理的。
  • 3.外包装完好,而内件短少或损毁,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。
  • 4.因寄件人、收件人过失或寄递物品本身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。
  • 5.因寄件人填写本单不规范或填写错误等,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的。
  • 6.用户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。
  • 7.任何由于邮件的丢失、短少、损毁或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。
  • 8.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。

二、国际(地区)特快专递邮件赔偿标准

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邮件丢失、短少、损毁或延误的,按下列标准赔偿:

  • 1.保价邮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保价金额赔偿;部分损毁或短少的,按保价金额比例赔偿,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,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资费(不含其它费用,下同)。
  • 2.未保价邮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实际损失赔偿,最高不超过已收取的资费,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资费。
  • 3.对证实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延误的邮件,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资费的50%。[寄往卡哈拉邮政的邮件,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的资费,寄件人需在交寄时正确填写收件人邮编且自邮件交寄之日起30日内提出索赔;无有效邮编或超过30日索赔的,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资费的50%。]

以下情况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:

  • 1.不可抗力,包括但不限于:地震、龙卷风、风暴、洪水、大雾、战争、空难或禁运等,暴乱或民间骚乱;罢工等。
  • 2.邮件自身固有缺陷或特性。
  • 3.寄件人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未提出索赔要求的。
  • 4.邮件违反禁、限寄强制性规定,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处理的。
  • 5.外包装完好,收件人正常签收后发生的任何索赔。
  • 6.邮件丢失、短少或毁损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及邮件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。
  • 7.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。

三、港澳台特快专递邮件赔偿标准

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邮件丢失、短少、损毁或延误的,按下列标准赔偿:

  • 1.保价邮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保价金额赔偿;部分损毁或短少的,按保价金额比例赔偿,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,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资费(不含其它费用,下同)。
  • 2.未保价邮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实际损失赔偿,最高不超过已收取的资费,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资费。
  • 3.对证实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延误的邮件,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资费的50%。[寄件人需在交寄时正确填写收件人邮编(中国香港除外)且自邮件交寄之日起30日内提出索赔;无有效邮编(中国香港除外)或超过30日索赔的,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资费的50%。]

以下情况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:

  • 1.不可抗力,包括但不限于:地震、龙卷风、风暴、洪水、大雾、战争、空难或禁运等,暴乱或民间骚乱;罢工等。
  • 2.邮件自身固有缺陷或特性。
  • 3.寄件人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未提出索赔要求的。
  • 4.邮件违反禁、限寄强制性规定,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处理的。
  • 5.外包装完好,收件人正常签收后发生的任何索赔。
  • 6.邮件丢失、短少或毁损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及邮件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。
  • 7.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。